女兒接咱去她家養老,我和老伴貼錢貼人,女兒再讓咱賣房決定離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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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女結婚後,父母還要不要和兒女同住?這真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。中國人,最喜歡熱鬧,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,多熱鬧。可隨著現在獨生子女多了,很多年輕人,都不喜歡和父母同住。而父母呢,卻唯恐兒女不會照顧自己,只想貼身照料。

其實,結婚後,兒女的家是他們自己的家,父母的家庭只是他們的原生家庭。不管是父母還是岳父母,兒女結婚成家後,都不應該接來同住,都應該要有自己獨立的私人生活空間。畢竟生活習慣各自不同,很難遷就到每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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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一直是我們的驕傲,從小到大,她學習優秀,基本不需要我們操心。她順利讀完了大學,又在大城市裡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。最後還嫁給了一個經濟條件相當的女婿,這一切都讓我和老伴深感欣慰。

而我和老伴是單位職工,有自己的退休金。雖然不多,但足以夠自己的養老生活。女兒結婚生下孩子後,就把我們接到他們家來住。當時我們都覺得女兒孝順,我們還能跑能跳,就把我們接到身邊養老。這也讓很多人羨慕不已,紛紛誇我生了個好女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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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個中的苦,只有我和老伴清楚。去到女婿家後,我們就給女兒帶孩子,做家務和做飯菜。因為我們都有退休工資,所以去女兒那裡時,他們沒主動說給我們生活費,而我也不好意思問,只好拿自己的工資補貼家用。

 

我們出錢也就算了,還要天天被女兒說。帶孩子,哪裡沒按照女兒的要求去做,女兒就會說。比如女兒給孩子買了六個奶瓶,每個奶瓶都有各自的用途,奶瓶拿錯了就要被女兒訓。每次只要去超市,女兒都讓我掏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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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們老兩口的工資就那麼幾千塊錢,又要補貼家用,又要補貼女兒,每個月基本都被女兒掏空了。而更加離譜的是,孩子逐漸大了,女婿家給買的婚房,沒帶學位。於是女兒就想著再買一套學區房,可學區房貴呀,他們的經濟實力根本不支持。

於是女兒就讓我們賣掉老家的房子,拿這筆錢來支持他們買學區房。女兒還勸我,反正我們就她一個獨生女,房子遲早也是留給她的,還不如早日賣掉給他們拼一個更好的未來。女兒的要求,讓我和老伴很為難。原本我們以為去女兒這裡是來養老,結果卻是來貼錢貼人,還要看女兒的臉色。

 

現在還讓我們把自己的房子賣掉,那以後我們要是被嫌棄了,豈不是無家可歸?想通了這一點,我和老伴收拾行李,就決定回去了。至於女兒的孩子,我們已經貼錢貼人帶了兩年,就讓親家母自己帶吧。反正我對女兒女婿,已經算是仁至義盡,我們也不敢指望女兒女婿會孝順,給咱養老。大家說我們這樣做,算過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