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第二天早上,無意中聽到婆婆和小叔子說話,俺火了

我叫張巧巧,今年28歲,我和老公終於結束了五年的愛情長跑修成了正果,前兩天的時候我們倆結婚了。他家裡是農村的,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,當初供老公和小叔子上學已經很不容易,所以沒有什麼積蓄,我們結婚的時候也是象徵性的要了一萬塊的彩禮。而且買房的時候,老公只出了五萬塊錢,而我爸媽則給了我們三十萬,湊了個首付。

在他們老家舉辦婚禮的當天,我堂弟開了一輛價值二十多萬的新車過來,然後我父母說這是給我的陪嫁,當時公婆樂壞了,笑得合不攏嘴,他家其他親戚也是滿臉的羨慕。當天的婚禮很熱鬧,還好他們老家那邊沒有什麼低俗的婚鬧,不過即使是這樣也是很累的,到了晚上我動都不想動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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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晚上老公喝多了,於是我們倆就沉沉地睡了一覺,第二天一大早,我肚子很餓就起來找吃的。老公家裡是那種農村的老房子,所以廚房是在後院裡,我就徑直朝著廚房走去。這時候聽到小叔子在跟婆婆說話呢,我正準備進去,但是聽到小叔子提到了我,於是我就想悄悄聽一下說什麼。

只聽到小叔子說:「媽,你就跟嫂子說一說唄,她家那條件還在乎這點錢啊?」婆婆說:「但是你嫂子這剛過門就提這些,不太好吧?要不過段時間再說?」,小叔子有些不高興的說道:「她和哥哥又不會開車,難道放家裡看著?再說了,我這也是著急啊,玲子(小叔子的女朋友)家裡指明了要二十萬彩禮,我們上哪兒弄去?到時候還不是找嫂子要,她還不是照樣得給我,現在剛好把車開過去,不是正好嗎?」婆婆說:「那等你嫂子起來了我跟她說去,鑰匙在她那裡呢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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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聽得一肚子火,我這才嫁進門一天,他們就打我陪嫁的主意,而且還說得那麼理所當然的,憑什麼啊?我直接進去就說我不同意,這時候小叔子和婆婆一臉尷尬的看著我,這時候婆婆有些惱羞成怒,就對我說:「巧巧,長兄如父,強子幫他弟弟也是天經地義,這事由不得你做主。」越聽她這麼說我心裡越是有氣,特別是後來小叔子也幫著罵我,我氣得直接就把廚房裡的鍋碗瓢盆砸了一堆。這時候老公被吵醒了,過來之後二話沒說就扇了我一耳光,說我真是沒大沒小,這才剛結婚就跟婆婆吵架。

我氣得轉身就回房了,然後換了鞋子,拿起包就出門了。我覺得自己真是瞎了眼,五年都沒認清楚一個人,今天算是見識到了。你們說這個婚結得還有什麼意思,把我當成了冤大頭嗎?

 

結語:婚姻與戀愛不同,戀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,而婚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。從情分上來講,對自己的弟弟能幫則幫,但是並沒有那個義務和責任一定要幫。